2005年9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眼看网游“时间锁”
本报记者 蔡亮

  7家国内网游巨头盛大、网易、九城、光通、金山、新浪、搜狐已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签定责任书,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》开发标准(试行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在目前流行的11款游戏上加一把时间锁:累计3小时以内为“健康”游戏时间;超过3小时为“疲劳”游戏时间,玩家的经验值和虚拟物品收益率将被减半;累计超过5小时为“不健康”游戏时间,玩家的收益降为零(本报曾于9月7日一版作详细报道)。报道见报后,读者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,大部分人拍手叫好,也有部分人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表示疑惑。为此,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。

  《标准》出台是否具有合法性
  玩家:玩游戏是玩家的权利,《标准》的出台是公权力对私权力的侵犯。
  据新浪与中国计算机报对网游防沉迷系统的一项联合调查显示,承认在网游上花费的时间日均达到5小时以上的玩家将近37%,在3-5个小时之间的有30%左右。有玩家认为,《标准》主要针对青少年,成年玩家不该受到《标准》的约束。
  对此,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郑剑锋律师认为,出台《标准》是新闻出版总署的一种行政行为,它符合新闻出版总署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,因此这一行政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不存在什么问题。此外,《标准》针对的对象是网络游戏公司,并没有和玩家直接发生法律关系。“这里是两层法律关系,一层是新闻出版总署与网络游戏公司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,另一层是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的合同关系。”

  《标准》是否侵犯了玩家权益
  玩家:连续玩5小时经验和宝物都没了,那我买的包月卡还有什么意义?
  陈先生是盛大《传奇》的忠实玩家,大量业余时间花在了《传奇》上。他选择的游戏充值卡是包月卡,即在一个月内能无限制在线。而且有几次为了领取盛大公司的奖励,他还一连充了多张包月卡,“我现在的游戏时间能包到2008年。”当陈先生得知《标准》即将出台,他的第一反应是“亏大了”,之前花钱买的包月卡都失去了意义。在调查中记者发现,与陈先生一样的包月玩家还真不少,他们中绝大多数人认为,《标准》的出台限制了他们的游戏时间,是对玩家利益的侵犯。“《标准》中对游戏时间的划分是否合理,比如究竟以几小时为界线,这是个技术问题,不属于法律范畴。”郑剑锋律师说。但他同时指出,《标准》出台后,由此如果带来对游戏的修改,这就值得讨论了。“《标准》本身没有侵犯玩家权益,但《标准》实施引发的结果则有可能造成游戏公司违约。玩家购买了游戏点卡,游戏公司提供服务,这本身是一种合同关系。如果《标准》出台导致游戏公司修改游戏内容,造成了玩家的损失,那么游戏公司就有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,有必要引起注意。”